征子有利 作品
沪上篇结语
沪上篇结束了,怎么说呢?
梦里寻见林妹妹,醒来一看刘姥姥,她还直冲我挤眉弄眼,噘嘴儿吐信子。
写的时候,大概就是这种感觉。
剧情有点复杂,人物太多,笔墨照顾不周,像油浮在水面上,飘着写的,大火一催,就容易炸锅。
许多配角浮光掠影,临近收尾时,心里满是遗憾。
但又只能到此为止,再写下去,就难免喧宾夺主,拎不清了。
先说点故事以外的事儿。
首先,许多读者,包括我自己,对旧时代的沪上,总是有种相当笼统却又极其刻板的固有印象。
因为影视剧的缘故,这种印象大多集中在三四十年代,电影明星、流行歌手、摩登女郎之类的人或事。
但咱这故事发生在1921年底,所谓的黄金十年还没开始,沪上繁荣,但还没那么繁荣。
不少耳熟能详的场景,诸如百乐门、共舞台、国际饭店、新海关大楼之类,其实都还没建起来。
说这事儿是因为有读者问过,徐怀民这角色既然有钱,为啥还坐黄包车,不坐汽车。
我查过资料,那时候想开汽车,光有钱可不行,那得是相当有钱才行。
买车费钱,养车更费钱,燃料得去洋行才能买到,车要坏了,简单修一修,没准就是一条小黄鱼的价格。
小江在奉天有两台车,财力可见一斑。
此外,北洋时期的币值,整体相对稳定,动则万八千块钱,真不算少了,搁今天,万八千块钱也不少啊!
话说回来,为写这本书,没少查资料,越查越感觉,北洋和国府完全是两码事儿。
非要找相似之处的话,大概就是一个得位不正,一个先天不足,都算半个病号。
其次,这篇章里涉及了不少人物“原型”。
有人可能不太满意,这也没办法,众口难调,而且这也跟每个人的理解有关。
比如杜,我能明显感觉到这些年来,有关他的风评变化。
前些年明显捧到天上了,这些年又明显踩进地里了,咱就看看不说话,卖呆儿就行了。
王老九倒是一直都在云端上,主要是关于他的两句评价,流传太广,太经典了。
“世人都怕魔鬼,而魔鬼害怕王老九。”
“小节欠检点,大事不糊涂,杀敌无罪,抗日有功。”
暗杀大王,这名号真横!
所以就有很多人不满意,觉得书里的九爷,像个傻大粗,是不是欠妥当了。
我主要采用曾经跟他共事过的兄弟的评价:
“为了救人一难,不惜倾家荡产,万金一掷;听人家几句恭维,也可拔刀相助,不计后果。他是一个精神旷达,乱七八糟的好汉……”
私以为,有这种性格的人,大概本身就会有点“傻气”,不该是那种惯于阴谋诡计的人。
那位就说了:搞咩啊,人家可是暗杀大王!
说到点子上了。
其实,我一直都感觉,“暗杀大王”这名头不太符合实际,应该叫“刺杀大王”才更恰当。
九爷做活儿,大多是找个死士,趁着活动间隙动手,或者干脆半路截杀,不说是大张旗鼓,那也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事了,再动用关系把人捞出来。
嘶!
总之,这跟我所理解的“暗杀”不太一样。
这种方式更重胆子,而不是脑子。
再考虑到九爷的结局,我实在很难认同,他是个城府极深,机智精明的人。
至于斧头帮到底是不是乌合之众,各位如果感兴趣,可以自行查阅,好好查查。
只不过,切记一点,斧头帮是斧头帮,铁血锄奸团是铁血锄奸团,二者有重合,但不是一回事儿。
退一步讲,王老九手底下可有不少能人,四大金刚,小戴、小胡,这些人都确实很有能力。
偏偏这些人跟着王老九混的时候,大多籍籍无名,可一旦离开王老九,不消短短几年功夫,这些人就全都混成了一方人物,甚至令人闻风丧胆。
我觉得,这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综上所述,王老九大概是一个极富性格魅力,能让人心甘情愿追随他,但却缺少智谋和远见,始终无法带领弟兄们更进一步的江湖大哥。
性格原因,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大家不认可也没关系,求同存异,就当是演义看呗!
那么问题来了,这人物到底塑造的咋样。
不咋样,没体现出魅力来,这种虚的东西很难写,有人天生就很有亲和力,文字无法表述。
(这小子还挺会给自己找台阶儿,我都替他臊得慌!)
另外,现在说九爷是混帮派的,网上很多人不认同。
那位就说了:什么帮派,人家那是旅沪劳工总会,人家代表劳工的,你不懂别乱讲行不行?
咱别双标,仔细查查就知道了,古今中外,所有帮派,打从根上起,都是底层劳工自愿集结的,劳工代表是黑帮头目,这事儿一点也不新鲜。
如果以此来论证,九爷不是帮派头目,那么芝加哥的冈斯特,意大利的马菲亚,也都不是黑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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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又说了:九爷是杀鬼子的英雄,大侠懂不懂,人家是有信仰、有理念的,你这是抹黑。
我想,杀鬼子和混帮派这两件事儿,似乎并不矛盾。
至于克鲁泡特金,咱只说事实:九爷最开始是反皖的,后来却又投靠皖系卢督军,点到为止了。
反正我就觉得,“乱七八糟的好汉”是对他最恰当的评价。
太神化就没意思了。
闲话扯完,下面再说剧情和彩蛋。
【注意,以下内容包含剧透】
总体而言,沪上篇的内容,我原本就是要写一段“大佬桌上握手言和,小弟桌下头破血流”的故事。
写这么久,除了我更新拉胯以外,主要是这个篇幅其实是上下两部,以闸北刺杀案为转折。
闯虎说要偷梅太太的珍珠项链时,闸北刺杀案就注定了。
刘雁声之死,有几处暗示。
一处是主角团第一次去大世界,看哈哈镜,刘雁声的头拧成了一个黑点。
一处是闯虎去找他算卦,本来想先写出来,但那太明显,后来就让闯虎倒叙了。
最后一处是“影中人”那章,刘雁声敲门,跟闯虎说:“虎兄,我先走了。”
唉,写的时候,还挺难受。
我尽力不写没意义的桥段,小江刚来沪上,吃饭的时候,有个歌女突然走进来卖唱。
必须得先写这段,表明这种行为在沪上很常见,大家并不觉得奇怪,小江看到了,所以才会想到用这种方法,派西风去广和楼刺杀,楼静远才会放松警惕。
这行当也不是我杜撰的。
参考郁慕侠在《沪上鳞爪》的介绍:
“(歌女)到达酒菜馆房间时,瞧见客座有人在内聚饮或谈话,她即搴帘而入,不招自至,手持一白布折子,满列平剧剧名,嬲人点戏,每出二角。客倘不允,她必再三歪缠,必坚拒之才悻悻而去。”
不知道为啥,我一看见这个,就想到用这招刺杀了。
小江点的戏,也不是随便点的,《平贵别窑》,仔细想想,其实就是他自己的处境。
相比于第三卷的《挑滑车》,“杀他个干干净净”,小江这次行动的结局,也早已提前暗示过了。
在新舞台绑架时,黄麻皮曾问戏班子,准备唱什么戏。
班主说是《伐东吴》。
细想,伐东吴是啥,就是刘备出师替二弟报仇,结局如何,大家自然耳熟能详。
所以,这不算什么雷声大雨点小,伐东吴过后,孙刘还是得修好,小江自然也得跟三大亨握手。
其实,这些小彩蛋也没啥大用,不必深究,我只是觉得,即便读者不深究,这些小彩蛋,也会在潜意识里不断加强某种预感。
这时候,就会有人说:咱看网文,就图个爽快,谁想在这找憋屈,傻逼作者,文青病,溜了溜了。
提前声明,商业写作,没那么清高。
说来说去,还是那个老问题,这是土着主角,从一开始就是这么签约的,我就只能按照通俗小说那么写。
如果主角有挂,我还整这么一出,那您可以说我犯病,但他没挂,没挂就需要考虑很多逻辑性。
比如,沪上篇最主要的作用,除了关乎某个角色的结局,最主要的作用,就是让小江对自己的处境,有个更深刻的认识,并以此做出改变。
改变需要理由,必须是吃过大亏,以后才能长记性。
其次就是关于这本书的整体基调,从一开篇,它就是偏晦暗、冷酷的调性,能看到这里的读者,大概是能接受这种基调的,所以这剧情应该不算特别突兀。
而且,我已经事先声明过了,本书不会改变真实人物命运。
有读者说,你写的是架空历史、平行世界,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吧!
想简单了,如果仅凭“架空历史”、“平行世界”这几个字,就可以规避风险的话,那起点所有民国文都应该解禁,甚至根本不该被封。
小征缺米,一年多的心血,生计问题,不冒险了。
到现在,还有很多新读者说:土着,不能随意写,那还有什么可写的?
这一棒子把所有演义小说都拍死了。
只能说大家兴趣不同,我一直觉得,想要体验改变历史的快感,与其看网文,不如玩儿两把文明6。
陈立宪到底是不是叛徒,我也不知道,故意模糊处理,是因为不想又走回抓内鬼的老套路,没意思。
但斧头帮落在陈立宪手里,这没啥问题,因为历史上的王老九,原本也不是时时刻刻都管着斧头帮。
“闹天宫”这个角色写不过来了,笔墨有限。
他的设定是佛山人,所以他原本应该要跟沧州虎逼干一架的,南北武林,碰一碰。
但要再写下去,真就喧宾夺主,没完没了了。
有个叫“海客”的看官,在“富贵乱中求”那章评论过:提前交代下杜的选择,以免高潮时,笔墨照顾不周。
他懂我,我哭死!
书里的势力划分,也有一定依据,但时间对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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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寻见林妹妹,醒来一看刘姥姥,她还直冲我挤眉弄眼,噘嘴儿吐信子。
写的时候,大概就是这种感觉。
剧情有点复杂,人物太多,笔墨照顾不周,像油浮在水面上,飘着写的,大火一催,就容易炸锅。
许多配角浮光掠影,临近收尾时,心里满是遗憾。
但又只能到此为止,再写下去,就难免喧宾夺主,拎不清了。
先说点故事以外的事儿。
首先,许多读者,包括我自己,对旧时代的沪上,总是有种相当笼统却又极其刻板的固有印象。
因为影视剧的缘故,这种印象大多集中在三四十年代,电影明星、流行歌手、摩登女郎之类的人或事。
但咱这故事发生在1921年底,所谓的黄金十年还没开始,沪上繁荣,但还没那么繁荣。
不少耳熟能详的场景,诸如百乐门、共舞台、国际饭店、新海关大楼之类,其实都还没建起来。
说这事儿是因为有读者问过,徐怀民这角色既然有钱,为啥还坐黄包车,不坐汽车。
我查过资料,那时候想开汽车,光有钱可不行,那得是相当有钱才行。
买车费钱,养车更费钱,燃料得去洋行才能买到,车要坏了,简单修一修,没准就是一条小黄鱼的价格。
小江在奉天有两台车,财力可见一斑。
此外,北洋时期的币值,整体相对稳定,动则万八千块钱,真不算少了,搁今天,万八千块钱也不少啊!
话说回来,为写这本书,没少查资料,越查越感觉,北洋和国府完全是两码事儿。
非要找相似之处的话,大概就是一个得位不正,一个先天不足,都算半个病号。
其次,这篇章里涉及了不少人物“原型”。
有人可能不太满意,这也没办法,众口难调,而且这也跟每个人的理解有关。
比如杜,我能明显感觉到这些年来,有关他的风评变化。
前些年明显捧到天上了,这些年又明显踩进地里了,咱就看看不说话,卖呆儿就行了。
王老九倒是一直都在云端上,主要是关于他的两句评价,流传太广,太经典了。
“世人都怕魔鬼,而魔鬼害怕王老九。”
“小节欠检点,大事不糊涂,杀敌无罪,抗日有功。”
暗杀大王,这名号真横!
所以就有很多人不满意,觉得书里的九爷,像个傻大粗,是不是欠妥当了。
我主要采用曾经跟他共事过的兄弟的评价:
“为了救人一难,不惜倾家荡产,万金一掷;听人家几句恭维,也可拔刀相助,不计后果。他是一个精神旷达,乱七八糟的好汉……”
私以为,有这种性格的人,大概本身就会有点“傻气”,不该是那种惯于阴谋诡计的人。
那位就说了:搞咩啊,人家可是暗杀大王!
说到点子上了。
其实,我一直都感觉,“暗杀大王”这名头不太符合实际,应该叫“刺杀大王”才更恰当。
九爷做活儿,大多是找个死士,趁着活动间隙动手,或者干脆半路截杀,不说是大张旗鼓,那也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事了,再动用关系把人捞出来。
嘶!
总之,这跟我所理解的“暗杀”不太一样。
这种方式更重胆子,而不是脑子。
再考虑到九爷的结局,我实在很难认同,他是个城府极深,机智精明的人。
至于斧头帮到底是不是乌合之众,各位如果感兴趣,可以自行查阅,好好查查。
只不过,切记一点,斧头帮是斧头帮,铁血锄奸团是铁血锄奸团,二者有重合,但不是一回事儿。
退一步讲,王老九手底下可有不少能人,四大金刚,小戴、小胡,这些人都确实很有能力。
偏偏这些人跟着王老九混的时候,大多籍籍无名,可一旦离开王老九,不消短短几年功夫,这些人就全都混成了一方人物,甚至令人闻风丧胆。
我觉得,这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综上所述,王老九大概是一个极富性格魅力,能让人心甘情愿追随他,但却缺少智谋和远见,始终无法带领弟兄们更进一步的江湖大哥。
性格原因,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大家不认可也没关系,求同存异,就当是演义看呗!
那么问题来了,这人物到底塑造的咋样。
不咋样,没体现出魅力来,这种虚的东西很难写,有人天生就很有亲和力,文字无法表述。
(这小子还挺会给自己找台阶儿,我都替他臊得慌!)
另外,现在说九爷是混帮派的,网上很多人不认同。
那位就说了:什么帮派,人家那是旅沪劳工总会,人家代表劳工的,你不懂别乱讲行不行?
咱别双标,仔细查查就知道了,古今中外,所有帮派,打从根上起,都是底层劳工自愿集结的,劳工代表是黑帮头目,这事儿一点也不新鲜。
如果以此来论证,九爷不是帮派头目,那么芝加哥的冈斯特,意大利的马菲亚,也都不是黑帮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那位又说了:九爷是杀鬼子的英雄,大侠懂不懂,人家是有信仰、有理念的,你这是抹黑。
我想,杀鬼子和混帮派这两件事儿,似乎并不矛盾。
至于克鲁泡特金,咱只说事实:九爷最开始是反皖的,后来却又投靠皖系卢督军,点到为止了。
反正我就觉得,“乱七八糟的好汉”是对他最恰当的评价。
太神化就没意思了。
闲话扯完,下面再说剧情和彩蛋。
【注意,以下内容包含剧透】
总体而言,沪上篇的内容,我原本就是要写一段“大佬桌上握手言和,小弟桌下头破血流”的故事。
写这么久,除了我更新拉胯以外,主要是这个篇幅其实是上下两部,以闸北刺杀案为转折。
闯虎说要偷梅太太的珍珠项链时,闸北刺杀案就注定了。
刘雁声之死,有几处暗示。
一处是主角团第一次去大世界,看哈哈镜,刘雁声的头拧成了一个黑点。
一处是闯虎去找他算卦,本来想先写出来,但那太明显,后来就让闯虎倒叙了。
最后一处是“影中人”那章,刘雁声敲门,跟闯虎说:“虎兄,我先走了。”
唉,写的时候,还挺难受。
我尽力不写没意义的桥段,小江刚来沪上,吃饭的时候,有个歌女突然走进来卖唱。
必须得先写这段,表明这种行为在沪上很常见,大家并不觉得奇怪,小江看到了,所以才会想到用这种方法,派西风去广和楼刺杀,楼静远才会放松警惕。
这行当也不是我杜撰的。
参考郁慕侠在《沪上鳞爪》的介绍:
“(歌女)到达酒菜馆房间时,瞧见客座有人在内聚饮或谈话,她即搴帘而入,不招自至,手持一白布折子,满列平剧剧名,嬲人点戏,每出二角。客倘不允,她必再三歪缠,必坚拒之才悻悻而去。”
不知道为啥,我一看见这个,就想到用这招刺杀了。
小江点的戏,也不是随便点的,《平贵别窑》,仔细想想,其实就是他自己的处境。
相比于第三卷的《挑滑车》,“杀他个干干净净”,小江这次行动的结局,也早已提前暗示过了。
在新舞台绑架时,黄麻皮曾问戏班子,准备唱什么戏。
班主说是《伐东吴》。
细想,伐东吴是啥,就是刘备出师替二弟报仇,结局如何,大家自然耳熟能详。
所以,这不算什么雷声大雨点小,伐东吴过后,孙刘还是得修好,小江自然也得跟三大亨握手。
其实,这些小彩蛋也没啥大用,不必深究,我只是觉得,即便读者不深究,这些小彩蛋,也会在潜意识里不断加强某种预感。
这时候,就会有人说:咱看网文,就图个爽快,谁想在这找憋屈,傻逼作者,文青病,溜了溜了。
提前声明,商业写作,没那么清高。
说来说去,还是那个老问题,这是土着主角,从一开始就是这么签约的,我就只能按照通俗小说那么写。
如果主角有挂,我还整这么一出,那您可以说我犯病,但他没挂,没挂就需要考虑很多逻辑性。
比如,沪上篇最主要的作用,除了关乎某个角色的结局,最主要的作用,就是让小江对自己的处境,有个更深刻的认识,并以此做出改变。
改变需要理由,必须是吃过大亏,以后才能长记性。
其次就是关于这本书的整体基调,从一开篇,它就是偏晦暗、冷酷的调性,能看到这里的读者,大概是能接受这种基调的,所以这剧情应该不算特别突兀。
而且,我已经事先声明过了,本书不会改变真实人物命运。
有读者说,你写的是架空历史、平行世界,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吧!
想简单了,如果仅凭“架空历史”、“平行世界”这几个字,就可以规避风险的话,那起点所有民国文都应该解禁,甚至根本不该被封。
小征缺米,一年多的心血,生计问题,不冒险了。
到现在,还有很多新读者说:土着,不能随意写,那还有什么可写的?
这一棒子把所有演义小说都拍死了。
只能说大家兴趣不同,我一直觉得,想要体验改变历史的快感,与其看网文,不如玩儿两把文明6。
陈立宪到底是不是叛徒,我也不知道,故意模糊处理,是因为不想又走回抓内鬼的老套路,没意思。
但斧头帮落在陈立宪手里,这没啥问题,因为历史上的王老九,原本也不是时时刻刻都管着斧头帮。
“闹天宫”这个角色写不过来了,笔墨有限。
他的设定是佛山人,所以他原本应该要跟沧州虎逼干一架的,南北武林,碰一碰。
但要再写下去,真就喧宾夺主,没完没了了。
有个叫“海客”的看官,在“富贵乱中求”那章评论过:提前交代下杜的选择,以免高潮时,笔墨照顾不周。
他懂我,我哭死!
书里的势力划分,也有一定依据,但时间对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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